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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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作为我国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其质量管理与控制不仅是工程项目中的重心,还是提升我国建筑企业实力的重要保障。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发表篇1

浅谈工程建设项目建造阶段质量管理

【摘要】工程建造阶段是使投资者及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由于建造阶段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为实现工程建设投资经济效益,分析工程建设项目建造阶段影响质量的因素,论述工程建设项目建造阶段管理内容、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建造阶段;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在建造阶段投资量大,工期长、参与的单位多、协调关系复杂,形成实体质量。建造阶段的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建设项目价值和参与各方自身利益的关键。大多数质量事故在建造阶段发生,工程质量影响着工程项目的使用寿命、使用维修成本,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分析工程项目建造阶段的质量影响因素,论述提高工程建造阶段管理内容和措施。

1、工程建设项目建造阶段影响质量的因素

1.1人的因素

人是指直接参与建设项目项目建造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是影响质量的首要因素。

1.2材料的因素

材料(包括原材料、半产品、产品、构配件等)是建设项目建造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建造;材料质量是建造建设项目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建设项目质量就不可能符合标准。

1.3方法的因素

这里所指的方法,包含建设项目整个建造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方法是否正确得当,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

1.4施工机械设备的因素

施工机械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现代化工程建造中必不可少的设备。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和使用操作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建造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影响。

1.5环境的因素

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复杂而多变,如:工程技术环境、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劳动环境等。

2、建设项目在建造阶段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措施

建设项目建造阶段的工作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工程建造是一个从对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和交工后服务的系统过程,分建造准备、建造、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2.1建设项目建造阶段准备工作质量管理

2.1.1图纸学习和会审

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学习是进行质量控制和规划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方法,一方面使施工人员熟悉、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更好的做到按图施工。另一方面通过图纸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修改和洽商意见,避免产生技术事故或产生工程质量问题,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2.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的各项活动做出全面的构思和安排,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质量控制起主要作用的是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程序的安排、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的选择,以及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冬季和雨季施工、污染防止等方面的预控方法和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2.1.3物资采购的质量管理

建设项目建造中所需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采购前应按先评价后选择的原则,由熟悉物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人员,对拟选择的供方通过对技术、管理、质量检测、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信誉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对各供方之间的综合比较,最后做出综合评价,选择优秀的供方建立供求关系。

2.2建设项目建造阶段建造质量管理

2.2.1严格进行材料、构配件试验和施工试验

对进入现场的物料及施工过程中的半产品,如钢材、水泥、钢筋焊接接头、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必须按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根据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和使用部位的重要程度,在使用前采用抽样检查或全数检查等形式,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送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测,判断其质量的可靠性。

2.2.2实施工序质量监控

工程的建造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的,工序质量监控的对象是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特别是对主导因素的监控,其核心是管因素、管过程、而不单纯是管结果,其重点内容包括: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

2.2.3组织过程质量检验

过程质量检验主要指工序施工中或上道工序完工即将转入下道工序时所进行的质量检验,目的是通过判断工序施工内容是否合乎设计或标准要求,决定该工序是否继续进行 (转交)或停止。具体形式有:质量自检和互检;专业质量监督;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预检(技术复核);基础主体工程检查验收。

2.2.4重视设计变更管理

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如设计与施工的可行性发生矛盾;建设单位因工程使用目的、功能要求发生变化,而导致设计变更。变更需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共同签署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2.2.5加强成品保护

在建造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或工程在施工,对已完成的产品,如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影响质量,更为严重的是有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的缺陷。产品保护工作主要抓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

2.2.6积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造中的技术,质量和管理活动的记录,是实行质量追溯的主要依据,是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三大条件之一,也是工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完善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造过程中必须全面、科学、准确、及时地记录施工及试(检)验资料,按规定积累、整理、归档,手续必须完备;并不得有伪造、涂改、后补等现象。

2.3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

2.3.1坚持竣工验收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性能、条件和要求各异,因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都有相应的竣工标准。凡达不到竣工标准的工程,一般不能报竣工,也不能报竣工质量核定和竣工验收。

2.3.2做好竣工预检

竣工预检是承包单位内部的自我检验,目的是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通常先由项目部组织自检,对缺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确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在项目部整改复查完毕后,报请企业上级单位进行复检,通过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向建设单位发送验收报告,出具工程保证书。

2.3.3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是使用、维修、扩建和改建的指导文件和重要依据,工程项目交接时,承包单位应将成套的工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建档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建造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参与的单位人员多,涉及许多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树立“质量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消灭种种不符合质量的因素,正确处理质量、进度、投资的关系,最大限度提高工程建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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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论文发表篇2

试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摘要】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由原来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质量验收评定转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抽查,抽查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以及监督竣工质量验收等为主。工程质量监督必须摸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和科学有效的程序。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积极参与加强事前预控

1.作为政府质量监督的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质监水平。因此,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学习成为重中之重,并要求将其落实到对工程施工质监的各个阶段,使工程质量得到可靠保障。

2.注重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培养。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监督会议,明确告之其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使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明,目标明确。

3.监督机构可遵循差别化监督原则,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实施分类监督。针对不同工程制定相应质监方案,做到预控在先。由于受到工程所处自然环境限制,施工场地、工艺等都要随之改变,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如深基础工程,应加强基础围护及开挖工程的监督力度;装饰装修工程则应加强对装饰材料的质量抽检以及室内环境检测的力度等。

二、加强施工巡查

1、拓展质监职能,提升住宅质量等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重要工程、住宅工程、特别性保障性住宅和信誉差、质量保证能力弱的企业要加大频次,对带有普遍性和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要加大抽查力度。工程建设中住宅工程比例随之不断提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质量监督的手段上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严格依法治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力度,紧抓勘察、设计问题,使质量从源头得到保证。

② 以达标为抓手,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的提高最终依靠施工企业实现,只有加大各项达标监测,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住宅工程质量夯实基础。

③针对住宅工程治理渗漏开裂难的技术难题,主动组织工程参与各方参加“住宅工程创无渗漏”活动,组成专题研究小组攻关。要求施工方在关键部位施工时制订专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要求施工方做好每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每道工序的自检与互检工作,加强混凝土材料(特别是配合比)的控制,对模板制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及养护严格按拟定施工方案实施。

2、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查。

确保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从巡查和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检测手段,重点抽查一下内容并形成监督记录。

2.1 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建筑节能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实体质量的检查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现场质量情况随机抽测。

2.2 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复试报告及实体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一旦控制这两个阶段的工程质量,隐患就基本可以消除。特别应对地基验槽、基坑围护、管线监测、基坑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模板支撑系统、钢筋绑扎、电位联结等工程中所涉及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检查,对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试块制作、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等做重点抽查。突出抽查施工验收规范中强制条文的实施情况。

三、加强竣工验收,完善质量事故处理

1.严格把好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关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人员的资格、执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使工程质监工作成为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那些制劣者无机可乘,把满意与放心工程交付给社会和人民。

2.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程序

由质监站牵头积极及时地组织建设、物业、监理、施工单位在小区范围内对质量问题和责任进行分析,并督促制订解决方案,尽快妥善地落实专人处理。目前,这一工作方法已在我们质监系统推广,收效良好。

3.妥善处理质量事故

住宅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利益,减少事故处理的影响面,尽可能采取局部加固和修复的方法,同时在施工中不破坏原结构,合理缩短工期,做到事故处理少扰民。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式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发展,应不断改进才能发挥其质量监督和服务社会的综合功能。

四、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程序

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

②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现场指令;

③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施工现场监督,并在监理独立平行的检验表中“结论”栏里填写监理旁站施工所见到的施工情况、外观鉴定意见及各种自检质保资料的规范化情况等,作为承包人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的依据。这样就构成一套完整的与承包人平行的监理资料,工程项目质量情况有根有据,避免“盲签”和质量失控;

④ 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3.工程自检报告及中间检验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建立信息服务平台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形成信息档案,内部长期保存。

总 结:

假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须总结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依靠科学有效的程序进行。不仅要加强工程建设的事前设计和引导,还要考虑项目进行中的执法检查,事后还需总结、分析,不断研究,促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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