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晓晴

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一般会给女方一定的财物或金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彩礼。那么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小编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疑问。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本身就很差,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单位给予经济帮助,给付彩礼后其生活就更加困难了,应认为被告的这种生活状况,属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

彩礼的处理方式

1、彩礼给父母

彩礼又称之为“聘礼”,就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的钱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所以,彩礼钱应该是归属与女方的财产。

女方父母可以决定如何处理彩礼钱,是留着自己养老,或者是直接给女儿,又或者再贴一点当嫁妆给小两口都可以。不管哪一种方式那是女方父母的事,彩礼的决定权是在女方父母那。

2、女方父母把彩礼钱给女儿作私房钱

虽然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一般女方父母很少会动用这笔钱,多数父母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大都会交代一句:“这钱你自己收好,当做自己的私房钱,以备临时有要用钱的地方。”而且彩礼在社会风俗中是给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儿才给女儿。

3、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

男女双方组建新家庭之后,少不了各种开支,有的女方父母比较照顾女儿女婿,希望他们日子过的好一些,会在收的彩礼钱基础上再补贴一部分钱,返回给新家庭,作为小家庭的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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