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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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所谓的国债其实就是国家发行的债券,当然其安全性是其他债券所无法比拟的,而且交易者往往采取国债逆回购的方式来获得一定程度的收益。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

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

国债逆回购收益计算公式

年收益率=成交额×交易价格×回购天数/成交额×365

成本=成交额×手续费率。

没有最低5元的限制。只按规定的佣金率收取。如一天逆回购10万收1元,两天10万收2元,7天10万收5元。

春节效应及月末双重因素夹击下,“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利率飙升引发关注。2014年10月15日,沪市国债逆回购3天期、4天期和7天期品种,年化利率分别收报9.025%、17.5%和9.495%;深市对应品种的年化利率也在8.355%、14.3%和5.1%。根据新股发行安排,本周无新股申购。这也意味着,春节前将有大笔的打新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并有望借助国债逆回购实现短期理财。

国债逆回购的交易流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客户也可以像炒股一样,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网上交易等直接下单;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

(4)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5)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6)回款——比如说是做7天逆回购,则在T+7日,客户资金可用,T+8日可转帐,而且是自动回款,不用做交易。

国债回购有什么意义

1、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国债的流动性。

当国债持有者需要资金,但又认为持有国债收益较高,不愿将其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时,可通过国债回购方式在不放弃国债所有权的情况下融入资金。

2、债券回购交易开展有利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

回购业务的存在,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降低了持有者的风险,增加了国债的吸引力。

3、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对于利率市场化有积极的作用。

回购利率对于筹资者是筹资成本,对于出资者则是收益率,它是双方公开竞价的结果,反映了市场资金的供需状况。

4、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了工具。

国债回购是什么呢

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作抵押的短期融资行为,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国债回购交易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国债,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国债,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国债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

目前回购交易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债回购,另一种就是国债回购;相对而言,后一种参与的人较多,应为首选。实际上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作抵押的短期融资行为,安全、便捷,且收益稳定。投资者作为资金的供方,在贷出资金后可按事先确定的还款利率(随行就市),在到期日收回本息(扣除一定手续费)。投资者也不必担心资金安全,因为按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流程,届时资金本息是自动划回的,没有什么风险。目前上证所国债回购品种已增加到8只(分别为1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

从收益的角度看,国债回购的平均年利率约为2.5%。以3天期回购为例,按某日收盘时的年利率2.72%计算,10万元资金3天就可获得22.35元的收益,且国债回购是不缴纳利息税的。目前活期存款年利率是0.72%,10万元存3天的利息是5.92元,而且还未扣除20%的利息税。国债回购的手续费因国债期限、融资期限及交易所的不同而不同,但手续费比较低廉,有些券商甚至不收,因此哪怕扣除手续费,投资者仍有利可图。

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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