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有什么样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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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是一种金融产品,一直一直以来广受追捧,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债券都有哪些特点。

债券(bond),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债券虽然种类很多,但无论是哪种债券,都应该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安全。即指债券的持有人到期能够无条件的收回。

第二,流动。指债券作为持有者的一种投资活动,有随时能够兑现的可能,以应付急用。

第三,经济收益。指债券到期后不仅可以收回本金,而且在债务期限内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从另一个角度讲,通过证券交易市场上的买卖活动,债券投资者也能从中取得经济收益。

债券的上述三个特征,涉及到债券的发行与流通的全过程,任何一个方面或有关环节处理不当,都有可能导致债券市场出现挫折。

从债券的特征可以看出它与股票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区别一, 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债券是发券人发出的一种承担偿付本息的债务凭证,表示对发券人的债权,债券的持有者与发行者之间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所反映的是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券的持有者并不是企业的主人,仅仅享有法律上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他既无权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直接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用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只是企业的借人资金,企业对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股票是股份企业发给股东的人股凭证,股票的持有者是企业的股东,股东与企业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股东享有对股份的自益权和共益权,作为企业的主人,股东有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享有法律上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依法承担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且投资于股票的本金不能从股票的发行企业获得,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所筹集到的资金是它的自有资金,企业可任意支配,只要企业不发生破产、倒闭现象,这些资金永远都会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

区别二,债券、股票发行单位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由于债券债息是一种债务支出,所以债券既可以由具有盈利能力的各类产业企业发行,也可以由具有固定收人和付息能力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发行,而股票的发行主体所支付的股息、红利等则来自于发行主体的盈利郊分,所以股票只能由具有盈利能力的各类产业企业及金融系统企业发行。

区别三,债息、股息各自的来源不同,付息的先后次序也不相同。如前所述,债息是一种债务支出,对企业来讲虽然最终来源于企业的盈利部分,但在付息期限内,无论企业盈利还是亏损都必须按期文付,对于政府及其部门来说,彼息则可能来源于财政收人、税收收入等等,稳定可作,在支付期限内是完全能够支付的,而股息则是股份企业收益的分配,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企业只有在盈利的前提下才能分派股息。而且债券也拥有优先于股票获得债息或清偿利余财产的权利。因为债息的支付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股息的支付前提是有盈利,同时清偿剩余财产按先外后内原则,通常股票持有者也只拥有名义上的剩余财产清偿(分权)权利。

区别四,债券和股票因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其各自收益也有差别。债券的收益相对而言是比较稳定的,无论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业绩如何,无论政府及其部门封政收支等情况如何,一定要按照原协议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债券持有者风险很小,甚至一点风险也没有(对政府债券讲),如小有损失,也只是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使得实际收益小于名义收益或由于银行利率上调高于债息率所遭受微小损失(后者因发行债券时考虑较多的因素,债息率的确定是最重要的,它高于银行利率以吸引投资者,所以债息率低于银行利率的现象难以发生),而股票的收益不固定,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业绩突出,股息就多,收益可观,企业生产经营业绩不佳甚至破产时,股息收入就少,甚至没有,即使在证券流通市场上,股票市场行情瞬息万变,股票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因此所进受损失的风险系数大于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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