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未到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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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要办理注销了,但是注册资金还没到位,怎么办呢?还可以办理注销吗?今天小编整理了注册资金未到公司注销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资金未到公司注销

答:在清算时,股东应补足注册资本金。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公司清算时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1、公司清算时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逾期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否还能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清算组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在清算财产已经分配完毕的情况下,除非公司自愿清偿,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清算组依照清算程序清偿其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3、公司逾期不清算,经债权人申请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应如何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是,债权人应列为申请人,需要指定清算的公司应列为被申请人,申请的请求应为要求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并进入清算程序。

第二,指定清算组应当使用特别的非诉程序,法院可以通过裁定方式对清算人予以指定。

第三,对该类案件,法院不仅要指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还要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四,关于指定清算组适用的条件,必须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得“悬而未决”的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所以想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最后,法院可以指定组成清算组的人员包括: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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