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了没用需要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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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才注册了没多久,但是一直没经营过,需要去注销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公司注册了没用需要注销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注册了没用 需要注销吗

答:是的,要去办理注销。

一、如何注销公司?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问:公司注销了全款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法(研)复[1997]33号《关于行政单位或企业单位开办的企业倒闭后债务由谁承担的批复》。该批复认为,行政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序列的事业单位及其干部)开办的企业、公司停办后,凡符合规定的应由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企业、公司所负债务先由企业、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直接批准开办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开办公司的呈报单位负责清偿。

问:外资公司的注销登记怎么做?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5)《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办事程序 1、申请; 2、受理审查; 3、核准(或驳回); 4、发照。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董事签字不得少于法定人数)

3、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包括清算期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告通知债权人3次的说明(原件)

4、海关、国税、地税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5、印章收缴,在《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空白处留下原印章印模,核准后,由登记机关和企业经办人员双方当场销毁并签字;

6、原审批机关批准注销的文件(原件,经营期限到期的不需提交)

7、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分支(办事)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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